生态环境统计 · 历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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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话题 852 条 | 来源机构 1 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时间范围 1996–2024 年 | 来源报告 6 份
2020 年,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83.8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 20.9%。
4 个地区的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的 29.6%。
颗粒物排放量颗粒物排放量3.3.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020 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48.6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 12.1%。
4 个地区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颗粒物排放量的 41.4%。
3.4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3.4.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20 年,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610.2 万吨。
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217.1 万吨,占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35.6%。
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82.5 万吨,占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29.9%。
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210.5 万吨,占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34.5%。
项目合计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排放量/万吨 610.2 217.1 182.5 210.5占比/% — 35.6 29.9 34.5颗粒物排放量3.4.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河北,排放量合计为 216.8 万吨,占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35.5%。
3.4.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3.4.3.1 行业总体情况2020 年,在调查统计的 42 个工业行业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排名前三的工业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 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合计为 109.1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50.2%。
内蒙古黑龙江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化学原料和化学石油、煤炭及其他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4.3.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20 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53.0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24.4%。
4 个地区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50.9%。
3.4.3.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020 年,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42.7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19.7%。
4 个地区的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国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44.8%。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020 年,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22.8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 10.5%。
4 个地区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国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57.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生产或库存总体情况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和处置情况4.1.1 全国及各地区产生、综合利用和处置情况2020 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36.8 亿吨。
综合利用量为 20.4 亿吨,处置量为 9.2 亿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西、内蒙古、河北、辽宁和山东,分别占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1.6%、9.6%、9.3%、6.9%和 6.8%。
2020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安徽,分别占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的 9.6%、9.3%、8.4%、6.1%和5.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西、内蒙古、河北、辽宁和陕西,分别占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的 21.3%、14.9%、12.4%、8.7%和 5.3%。
4.1.2 各工业行业产生、综合利用和处置情况2020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 1 亿吨的行业有 7 个,居前五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分别占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20.7%、15.3%、14.6%、13.2%和 12.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力、热力生产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超过 1 亿吨的行业有 6 个,居前五的依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分别占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的 27.1%、23.0%、14.1%、9.7%和 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占全国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的 21.3%、19.8%、16.9%、13.0%和 7.9%。
4.2 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4.2.1 全国及各地区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2020 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7 281.8 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7 630.5 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是山东、内蒙古、江苏、四川和浙江,分别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 12.8%、7.4%、7.2%、6.3%和 6.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云南、江苏、内蒙古和浙江,分别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 13.2%、11.6%、6.9%、6.3%和 6.1%。
4.2.2 各工业行业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 个行业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 69.6%。
5 个行业的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的 75.5%。
污染治理设施5.1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5.1.1 工业废水治理情况2020 年,全国纳入调查的涉水工业企业共有 73 152 家,废水治理设施共有 68 150套,设计处理能力为 1.6 亿吨/日,全年共处理工业废水 257.1 亿吨。
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数量黑龙江内蒙古河工业废水处理量在调查统计的 42 个行业中,废水治理设施数量排名前三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金属制品业。
2020 年工业行业废水治理设施数量占比见图 5-3。
2020 年工业行业废水处理量占比见图 5-4。
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黑色金属冶炼和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电力、热力生产在调查统计的 42 个行业中,废气治理设施数量排名前三的行业依次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0 年工业行业废气治理设施数量占比见图 5-6。
5.2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情况5.2.1 污水处理厂情况2020 年,全国纳入调查的污水处理厂共有 11 055 家,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0 00015 00020 00025 00030 00035 00040 00045 000工业废气治理设施数量脱硫设施脱硝设施除尘设施 VOCs治理设施其他治理设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电力、热力生27 269.8 万吨/日,年运行费用为 1 001.0 亿元。
5 个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共 4 676 家,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总数的 42.3%。
2020 年共处理污水 811.3 亿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 713.9 亿吨,占污水总处理量的88.0%。
5 个地区的污水处理量为 321.2 亿吨,占全国污水处理量的 39.6%。
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为 3 698.4万吨,污泥处置量为 3 697.6 万吨。
污水处理厂数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其他来水5.2.2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情况2020 年,全国纳入调查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共 2 277 家(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 43 家),年运行费用为 237.1 亿元。
生活垃圾处理量为 2.7 亿吨,其中填埋量 2.2 亿吨,堆肥量 89.0 万吨,焚烧处理量4 507.3 万吨,厌氧发酵处理量 356.9 万吨,生物分解处理量 94.9 万吨,其他方式处理量509.7 万吨。
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2.8 万吨,氨氮排放量为 2 413.1 吨。
焚烧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1 582.4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4 万吨,颗粒物排放量为472.8 吨。
5.2.3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情况2020 年,全国纳入调查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 1 380 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371家,协同处置的企业 144 家,年运行费用为 352.1 亿元。
生活垃圾处理量填埋堆肥焚烧厌氧发酵生物分解其他方式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 3 093.0 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 1 853.0 万吨,处置量为1 240.0 万吨,处置量中工业危险废物 995.0 万吨、医疗废物 106.1 万吨、其他危险废物138.9 万吨,处置量中填埋量 256.3 万吨、焚烧量 589.5 万吨。
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604.7 吨,氨氮排放量为 36.5 吨。
焚烧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1 046.9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 902.3 吨,颗粒物排放量为 2 637.3 吨。
2020 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 10 638.9 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 1.0%,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2.0%。
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 6 842.2 亿元,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为 454.3 亿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投资为 3 342.5 亿元,分别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 64.3%、4.3%和 31.4%。
2020 年,全国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投资总额为 7 377.8 亿元,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 69.3%,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投资分别占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投资的 48.5%、6.2%和 45.3%。
污染治理设施占当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当年 GDP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老工业污染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 377.8 3 581.0 454.3 3 342.5 69.3 0.76.1.3 各地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2020 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 10 638.9 亿元,除西藏、青海、海南、宁夏外,其余 27 个地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均超过 100 亿元,见图 6-1。
6.2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20 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为 6 842.2 亿元。
其中,燃气工程建设投资为 318.3 亿元,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投资为 523.6 亿元,排水工程建设投资为 2 675.7 亿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投资为 2 194.5 亿元,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投资为 1 130.0 亿元,分别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 4.7%、7.7%、39.1%、32.1%和 16.5%。
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6 842.2 318.3 523.6 2 675.7 2 194.5 1 130.0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投资6.3 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2020 年,老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本年施工项目为 5 190 个。
老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 454.3 亿元。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其他454.3 57.4 242.4 17.3 0.7 136.56.4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投资2020 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投资总额为 3 342.5 亿元,占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1.0%。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其他3 342.5 617.9 1 003.5 916.8 88.3 715.9生态环境管理7.1 环境信访情况2020 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推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从程序终结向群众满意、从“小环保”向“大环保”三个转变,做到了信息来源、工作平台、分析研判、部门管理“四个统一”,构建起责权清晰、协调统一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有力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重复信访问题,成效显著。
2020 年,《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制定出台,为在市场开放、技术装备和管理运营等方面有效推动环保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
据测算,2020 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 1.95 万亿元,较 2019 年增长约 7.3%,其中,环境服务业营业收入约 0.65 万亿元,实现了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2020 年,全国公布的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为 7 674 家,其中 6 947 家已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占比 90.5%。
组织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80 余套技术装备、200 余家科研单位、2 000 余名科技工作者积极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献计献策,编制《医院污染处理技术方案》等系列技术文件 30 余项、科技专报 20 余篇,支撑疫区污染防控。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中成果总数达到 4 500 余项,平台累计点击量达 30 万人次。
中国作为《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即《伦敦公约》)及其《1996议定书》的缔约国,一直高度重视废弃物海洋倾倒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020年,全国管辖海域海区废弃物倾倒量26 157万米,倾倒物质主要为清洁疏浚物。
全国海洋油气平台生产水、生活污水、钻井泥浆、钻屑排海量分别为21 723万米、92.5万米、9.7万米14.1万米。
2020年,全国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1.6 万项,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 98.0 万项,同比分别下降 1.7%和 15.9%。
审批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207 829.3 亿元,环保投资总额7 663.3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 9.2%和 6.2%。
2020 年,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进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 33.77 万张,其中重点管理 9.2 万家、简化管理 24.57 万家,对 236.52万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
2020 年,全国监测用房总面积为 394.7 万米,监测业务经费为 230.6 亿元。
环境监测仪器 33.4 万台(套),仪器设备原值为 595.7 亿元。
2020 年,全国已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排污单位 31 209 家,涉及废水自动监控排放口 20 001 个、废气排放口 32 051 个,分别同比上升 31.0%、21.7%和 36.2%。
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动态调整、建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库 1 900 个,入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达 4.5 万人。
全国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 12.6 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 82.47.9 环境应急情况2020 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08 起,同比下降 20.3%。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依次为四川、① 从 2020 年起,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企业全部纳入工业源统计调查,不再纳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统计调查,下同。
2019 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567.1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77.2 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8.6 万吨,生活源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469.9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 万吨。
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46.3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3.5 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0.4 万吨,生活源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42.1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 0.3 万吨。
2019 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457.3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395.4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61.3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0.6 万吨。
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 233.9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48.1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9.7 万吨,移动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633.6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2.4 万吨。
全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1 088.5 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925.9 万吨,生活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154.9 万吨,移动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7.4 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 0.3 万吨。
2019 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44.1 亿吨,综合利用量为 23.2 亿吨,处置量为 11.0 亿吨。
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8 126.0 万吨,利用处置量为 7 539.3 万吨。
2019 年,调查统计城镇污水处理厂 9 322 家,设计处理能力为 2.5 亿吨/日,共处理废水 742.7 亿吨。
1.1 调查对象总体情况工业源调查采取对重点调查单位逐家调查,农业源调查采取对大型畜禽养殖场逐家调查,生活源调查采取以地市级行政单位为单位整体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采取逐家调查,移动源调查采取以省级行政单位为单位整体调查。
调查对象数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浙江和河北,分别为 21 342 家、19 796 家和 14 007 家。
调查工业企业数量排名前 3 位的依次为广东、浙江和河北,分别为 19 927 家、18 902家和 13 022 家。
调查大型畜禽养殖场数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山东、福建和河南,分别为 905 家、672 家和573 家。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数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四川、江苏和广东,分别为 1 546 家、1 153 家和 927 家。
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量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2.1 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2.1.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567.1 万吨。
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77.2 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 13.6%。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8.6 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 3.3%。
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469.9 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 82.9%。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4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 0.3%。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万吨 567.1 77.2 18.6 469.9 1.4占比/% — 13.6 3.3 82.9 0.3②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指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垃圾废水(含渗滤液)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2.1.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 30 万吨的地区有 7 个,依次为广东、江苏、安徽、四川、广西、江西和湖南。
7 个地区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合计为 274.2 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 48.3%。
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江苏和安徽。
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广东和山东。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2019 年,各工业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 个行业排放量合计为 44.0 万吨,占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 57.0%。
2.2 氨氮排放情况2.2.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 46.3 万吨。
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3.5 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 7.5%。
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 0.4 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 0.8%。
生活源氨氮排放量为 42.1 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 91.1%。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 0.3 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 0.6%。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万吨 46.3 3.5 0.4 42.1 0.3占比/% — 7.5 0.8 91.1 0.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2.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氨氮排放量大于 2 万吨的地区有 9 个,依次为广东、四川、江苏、湖南、江西、广西、山东、湖北和河南。
9 个地区的氨氮排放量合计为 26.1 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 56.5%。
生活源氨氮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四川和湖南。
工业源氨氮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江西和山东。
2.2.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2019 年,各工业行业中氨氮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
4 个行业排放量合计为 2.0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氨氮排放量的 56.7%。
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8.7%食品制造业2.3 总氮排放情况2.3.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 117.6 万吨。
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为 13.4 万吨,占全国总氮排放量的 11.4%。
农业源总氮排放量为 1.3 万吨,占全国总氮排放量的1.1%。
生活源总氮排放量为 102.4 万吨,占全国总氮排放量的 87.1%。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总氮排放量为 0.4 万吨,占全国总氮排放量的 0.4%。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万吨 117.6 13.4 1.3 102.4 0.4占比/% — 11.4 1.1 87.1 0.42.3.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总氮排放量大于 5 万吨的地区有 8 个,依次为广东、江苏、四川、山东、河南、湖南、浙江和湖北。
8 个地区的总氮排放量合计为 58.8 万吨,占全国总氮排放量的 49.9%。
生活源总氮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江苏和四川。
工业源总氮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山东和广东。
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3.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2019 年,各工业行业中总氮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食品制造业。
4 个行业排放量合计为 7.7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总氮排放量的 57.0%。
2.4 总磷排放情况2.4.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废水中总磷排放量为 5.9 万吨。
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为 0.8 万吨,占全国总磷排放量的 12.9%。
农业源总磷排放量为 0.2 万吨,占全国总磷排放量的 3.1%。
生活源总磷排放量为 5.0 万吨,占全国总磷排放量的 83.9%。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总磷排放量为 94.7 吨,占全国总磷排放量的 0.2%。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 5.9 万吨 0.8 万吨 0.2 万吨 5.0 万吨 94.7 吨占比/% — 12.9 3.1 83.9 0.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5.9%纺织业2.4.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总磷排放量大于 0.3 万吨的地区有 6 个,依次为广东、江西、湖南、江苏、广西和四川。
6 个地区的总磷排放量合计为 2.8 万吨,占全国总磷排放量的 47.1%。
生活源总磷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江西、湖南。
工业源总磷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广东、山东。
2.4.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2019 年,各工业行业中总磷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4 个行业排放量合计为 0.5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总磷排放量的 59.3%。
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5 其他污染物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为 0.6 万吨,挥发酚排放量为 147.1 吨,氰化物排放量为 38.3 吨,重金属排放量为 120.7 吨。
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395.4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86.5%。
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61.3 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13.4%。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0.6 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0.1%。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万吨 457.3 395.4 61.3 0.6占比/% — 86.5 13.4 0.13.1.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 30 万吨的地区是内蒙古,其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7.7%。
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1.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3.1.3.1 行业总体情况2019 年,在调查统计的 42 个工业行业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行业依次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个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为 262.0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66.3%。
3.1.3.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19 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94.1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23.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贵州、内蒙古、辽宁和江苏。
4 个地区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35.0%。
电力、热力生产黑色金属冶炼和二氧化硫排放量2019 年,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38.0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9.6%。
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贵州、内蒙古、江苏和陕西。
3.1.3.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9 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103.7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26.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西、安徽、云南和广东。
4 个地区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33.7%。
2019 年各地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见图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3.1.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019 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64.2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的16.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河北、江苏、内蒙古和辽宁。
4 个地区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46.8%。
3.2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3.2.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 233.9 万吨。
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48.1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44.4%。
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9.7 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4.0%。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633.6 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1.4%。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2.4 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0.2%。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万吨 1 233.9 548.1 49.7 633.6 2.4占比/% — 44.4 4.0 51.4 0.2二氧化硫排放量3.2.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 100 万吨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和河北。
2 个地区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17.1%。
3.2.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3.2.3.1 行业总体情况2019 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工业行业依次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个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为 410.8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75.0%。
2019 年工业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情况见图氮氧化物排放量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机动车电力、热力生产黑色金属冶炼和3.2.3.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19 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28.7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23.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内蒙古、山东、辽宁和江苏。
4 个地区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36.5%。
火力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49.1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9.0%。
火力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内蒙古、安徽、江苏和广东。
4个地区的火力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火力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35.6%。
氮氧化物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3.2.3.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9 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66.9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30.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安徽、辽宁和江苏。
4 个地区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29.6%。
2019 年,水泥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72.3 万吨,占全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43.4%。
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安徽、湖南、四川和山东。
4 个地区的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31.1%。
氮氧化物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3.2.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019 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115.2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21.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河北、江苏、辽宁和山西。
4 个地区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51.0%。
3.3 颗粒物排放情况3.3.1 全国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全国颗粒物排放量为 1 088.5 万吨。
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为 925.9 万吨,占全国颗粒物排放量的 85.1%。
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为 154.9 万吨,占全国颗粒物排放量的 14.2%。
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为 7.4 万吨,占全国颗粒物排放量的 0.7%。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颗粒物排放量为 0.3 万吨。
排放源合计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万吨 1 088.5 925.9 154.9 7.4 0.3占比/% — 85.1 14.2 0.7 …氮氧化物排放量3.3.2 各地区及分源排放情况2019 年,颗粒物排放量超过 60 万吨的地区为内蒙古和辽宁。
2 个地区的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颗粒物排放量的 16.0%。
3.3.3 各工业行业排放情况3.3.3.1 行业总体情况2019 年,颗粒物排放量排名前 3 位的工业行业依次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个行业共排放颗粒物 546.5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 59.0%。
颗粒物排放量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机动车黑色金属冶炼和3.3.3.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19 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56.5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 6.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颗粒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黑龙江、辽宁、四川和吉林。
4 个地区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颗粒物排放量的 43.8%。
2019 年,火力发电企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21.5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2.3%。
火力发电企业颗粒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四川、黑龙江、贵州和广西。
4 个地区的火力发电企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火力发电企业颗粒物排放量的 58.6%。
颗粒物排放量颗粒物排放量3.3.3.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9 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323.9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 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颗粒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辽宁、广东、安徽和甘肃。
4 个地区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颗粒物排放量的 32.9%。
2019 年,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199.1 万吨,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量的 61.5%。
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新疆、安徽、甘肃和广东。
4 个地区的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泥企业颗粒物排放量的 35.9%。
颗粒物排放量颗粒物排放量3.3.3.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019 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颗粒物排放量为 100.0 万吨,占全国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 10.8%。
钢铁工业颗粒物排放量排名前 4 位的地区依次为河北、江苏、辽宁和甘肃。
常见问题
本页收录 852 条「生态环境统计」相关结论,时间覆盖 1996–2024 年。每条结论在正文里都标了时点(如「截至2024年6月」)和来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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